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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尾矿库汛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 通知
2016-04-26 15:26:01 来源: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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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2016年汛期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第5次县委常委会议要求,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2016年汛期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第5次县委常委会议要求,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全面开展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2015〕22号)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法,努力提高我县尾矿库安全监管科学化水平,及早发现、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平安度汛,现将2016年汛前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以下安排:
一、工作目标
5至9月汛期期间,强降雨等极端天气事件随时可能发生,极易引发尾矿库安全生产事故。通过落实“专家会诊”监管、安监部门闭环执法的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强化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管控,确保全县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排查范围
我县境内所有登记在册的尾矿库,包括运行库、停用库和已闭库。
三、排查治理内容
对每座尾矿库的设计情况、运行情况、安全设施的运行状况、安全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按照“一库一策”要求,形成“会诊”报告和整治建议,并根据排查情况确定每座尾矿库的安全等级,提出具体的管控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及时调查取证,下达执法文书,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跟踪督办,确保将各项隐患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排查、治理时间安排
4月15日至5月10日为隐患排查时间;5月15日县安委会前将隐患排查情况汇总整理后以文件形式印发通报,并向相关企业和所在地乡镇政府发送执法文书和安全生产提示函,督促对隐患进行治理;5月20起对县安委会对各乡镇的尾矿库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五、排查治理方法
为确保汛前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全面性、合理性,本次汛前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经过竞标确定聘请洛阳金基矿山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我县尾矿库进行全面检查,准确划定每座尾矿库的安全等级,并提出具体对应的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由安监部门和乡镇政府,跟踪督办,直至整改销号。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在思想上高度认识当前做好汛前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按照全覆盖、细排查、严督办、求实效的原则,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方法措施等内容,在主汛期前全面完成我县尾矿库的隐患治理工作。
(二)根据国家、省、市各级安监部门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尾矿库安全生产排查报告,突出重大危险源和事故多发环节、隐患常见部位。排查工作要将查阅资料、勘查现场等方法相结合,确保全面掌握尾矿库安全生产真实状况。
(四)技术服务单位要按照“一库一策”要求,形成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及时、全面的反映我县各尾矿库的安全状况和治理措施。排查不到位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倒查责任。
(五)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及时调查取证,下达执法文书,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治理、问题整改和事故预防措施落实到位。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尾矿库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有督促检查和指导责任。要明确专人负责对所辖企业尾矿库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全程进行督促检查,从严督促企业落实治理措施。确保尾矿库平安度汛。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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