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安监局三措施确保非煤矿山安全
一是严把复产验收关。督促非煤矿山企业重点对安全教育培训、矿井提升、运输、通风、供电、排水等各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测试,落实好防中毒窒息、防透水、防冒顶片帮、防火灾、防坠落等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落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等重要内容,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状况心中有数,针对长时间停产停工的矿山企业,积极与企业联系沟通,针对有复工复产意愿的企业,要求矿山恢复生产前,严格验收程序,按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必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二是严把隐患治理关。结合重大事故隐患备案核查工作,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按照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要求,做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局执法人员通过查阅技术资料和深入作业现场等多种形式,对隐患进行跟踪督查,严格把关,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做到隐患治理“五到位”。同时强化隐患超前提醒预警,对受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及时跟进检查,确保矿山将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做到整改要求明确清晰、隐患问题盯紧看牢,防范措施落实见效。
三是严把执法检查关。要求执法人员充分发扬“深、严、细、实”工作作风,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落实“四个一律”和“双随机、两公开”工作措施,采取常规执法、明查暗访、突击抽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郭 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