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重渡沟管委会,县旅游产业集聚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企业,各暗访组、督导组: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
各乡(镇)人民政府,重渡沟管委会,县旅游产业集聚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企业,各暗访组、督导组: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严格监督和强力推进党委政府、行业监管部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县安委会研究,决定2018年继续实行安全生产督导暗访工作制度。现将栾川县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明确督导暗访工作职责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制度规定,采取督导检查和暗访暗查(坚持“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督促各乡(镇)、管委会、行业监管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加大查处、曝光和追责力度,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工作对象
督导暗访的工作对象为各乡(镇)、管委会、行业监管部门以及全县安全监管行业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含人员密集场所)。
三、方式方法
督导暗访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应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和上级部署要求增加督导暗访频次。督导组由行业监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任组长,本单位选派2 名人员为成员;暗访组由县安监局分管副职任组长,科室及中队为成员。工作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走访群众等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参加。特殊情况下,可在不告知具体事宜的情况下,临时通知相关部门陪同。县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督导暗访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各督导暗访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季度重点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督导组工作职责
1、参与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承担县安委会的督导工作。
2、督促指导乡(镇)、管委会及辖区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决策部署、工作要求情况。
3、督促指导乡(镇)、管委会及辖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4、对乡(镇)、管委会及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调研,深入基层一线,及时发现、督促解决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总结先进经验,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
5、对乡(镇)、管委会及辖区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不能按期整改安全隐患、未落实整改工作要求的单位提出问责处理建议,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认真填写督导工作记录,如实记录乡(镇)、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并按时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每季度对乡(镇)、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进行总体评价(5分裁量权)。
7、总结乡(镇)、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需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8、完成县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暗访组工作职责
1、参与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承担县安委会的暗访暗查工作。
2、坚持“四不两直”的方式,通过对乡(镇)、管委会相关部门、旅游产业集聚区、行业监管部门下属单位、企业、行政村(居)、辖区企业车间、班组等的暗查暗访,深入了解乡(镇)、管委会、行业监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决策部署、工作要求情况。
3、暗访暗查乡(镇)、管委会、行业监管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4、暗访暗查乡(镇)、管委会、行业监管部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并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由县安委会办公室向乡(镇)、管委会、行业监管部门下发提示函,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整改,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5、对县安委会16个督导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对不能按照县安委会相关要求扎实开展工作的,要及时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情节较轻的由县安委会办公室下发提示函督促其扎实开展工作,情节严重的报县安委会主要领导,进行调整、追责。
6、认真填写暗访暗查工作记录,如实记录乡(镇)、管委会、监管部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并按时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每季度对乡(镇)、管委会、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进行总体评价(5分裁量权)
7、总结乡(镇)、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需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8、完成县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管委会、行业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督导组、暗访组开展工作,认真做好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扎实工作。各督导组和暗访组要按照县安委会要求,按时对被督导暗访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暗访。督导暗访工作要注重实效,既要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又要深入现场、重点抽查。对督导暗访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整改到位,重大安全隐患要进行跟踪督办。
(三)坚持原则。各督导组和暗访组要敢于坚持原则,扎实开展工作,善于发现深层次问题。如因工作不力或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县安委会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制度。各督导组、暗访组负责人要按要求参加县安委会组织的专题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季度末月25日前,督导暗访记录经组长签字后报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要写出督导暗访工作小结,在督导暗访组例会上进行汇报。
(五)任期时间。为了保证督导暗访成效,督导组、暗访组原则上每季度调整一次被督导单位。督导暗访组成员因人事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报县安委会批准后予以调整。
2018年1月25日